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盡快辦理省管建筑工程項目勞動保險基金撥付結算和退回工作的公告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廢止建筑行業勞保基金統籌管理制度的通知》(湘政辦發〔2016〕51號)精神,自2016年7月1日起已停止征收建筑工程項目勞保基金。為做好2016年6月30日前省管建筑工程項目已征收勞保基金的撥付、結算和退回工作,我廳已于2017年相繼采取登報、郵寄及電話聯系等多種形式通知各有關施工企業、建設單位盡快到我廳辦理省管建筑工程項目勞保基金撥付、結算和退回手續。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施工企業、建設單位(具體單位詳見附表)未來辦理相關手續。現特再發布此公告,請在公告之日起90日內(即2018年8月18日前)前來我廳辦理勞保基金撥付、結算和退回手續。辦理手續時,請將申請撥付報告、單位委托付款賬號、建設方交勞保基金的收據復印件、施工合同、結算報告(如未結算可提交工程款發票復印件以及承諾書)、中標通知書、施工許可證等相關資料一式一份蓋好單位公章到我廳辦公樓B座610室辦理(詳情咨詢電話: -、)。
附表:省管建筑工程項目建設和施工單位名單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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