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優化稅收營商環境,進一步方便納稅人辦理稅收業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財務報表數據轉換參考標準及完善網上辦稅系統的通知》(稅總發〔2018〕32號),天津市國家稅務局優化升級了電子申報軟件,編制了《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電子申報軟件與企業財務軟件對接的接口規范1.0》(以下簡稱《接口規范1.0》),現予以發布,并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接口規范1.0》用于天津國稅電子申報軟件與納稅人財務軟件的對接,支持企業財務報表數據格式與納稅申報財務報表數據格式之間的自動轉換,實現企業財務報表聯網報送,進一步縮短企業的納稅申報時間。
二、納稅人可自行選擇升級財務軟件或采用第三方工具等方式實現財務報表與天津國稅電子申報軟件的對接,對接方式不限,對接標準必須采用《接口規范1.0》。
三、財務軟件數據與電子申報客戶端對接后,向稅務局申報財務報表仍然使用電子申報軟件進行操作。該方式符合國家信息安全保護要求,能夠有效保護納稅人數據報送過程中的信息安全。納稅人轉換財務報表后申報財務報表的報送期限、資料等與現行要求一致。
四、本次對接適用納稅人為按照會計制度分列的九大類納稅人,報表采集范圍主要為《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具體內容詳見《接口規范1.0》。
五、《接口規范1.0》文檔下載路徑在天津市國家稅務局()“軟件下載——電子申報平臺——說明文檔”欄目。請納稅人按照實際需要,通過網站下載獲取相關文檔,調整財務軟件,完成與天津國稅電子申報軟件的對接。
六、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國家稅務局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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